考务通知
当前位置:首页 > 教育新闻 > 考务通知 > 正文
吉林大学自考部分本科层次专业名称、专业代码的通知
发布者:admin 来源:吉林大学自考网 发布时间:2016-01-04


吉林大学自考部分本科层次专业名称、专业代码的通知



         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〉和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〉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〔2018〕1号)文件精神,结合有关专业实际情况,经与主考学校协商,现决定变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名称及代码,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此次规范的范围为部分本科层次专业(详见附件)。

二、此次规范只涉及专业名称及代码,专业计划的变更另行通知。

三、此次新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自2018年6月1日起开始使用,使用范围只涉及毕业申请的考生,即毕业生按新的专业名称授予学历、学位。

四、考生报考、论文申请、毕业申请、成绩查询、考籍办理等相关事宜,均使用原专业名称及代码,直至新的专业计划公布。

五、关于原能源管理(独立本科段)专业的说明

1.2018年6月成功申请毕业的考生,发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署盖章的能源管理(独立本科段)的本科学历证书,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,可申请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能源管理专业的经济学学士学位。


分享到:
公告通知
友情链接

吉公网安备 22010302000360号